新增绩效分级评价!江苏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升级

2021年02月03日 10:52:46 | 作者:陈超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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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2月3日)获悉,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做好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分级标准、应急响应措施、应急豁免、应急资金保障等进行调整。

  《预案》综合考虑污染程度进行预警响应分级,将预警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Ⅲ、Ⅱ、Ⅰ三个级别,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标示,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除原有预警分级标准要求外,接到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需发布黄色预警;接到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需分别发布橙色、红色预警。

  《预案》另一大变化是新增绩效分级评价与应急减排措施规定。根据企业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无组织管控要求、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管控要求等环保绩效情况,将重点行业企业评定为引领性企业或A、B、C、D四个等级,实施差异化管控。其中,绩效分级评价为引领性或A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30%、40%、50%;C级和D级企业制定更严格的减排措施。

  《预案》明确,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监督监察,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地区应急响应措施的督查力度,对未做好应急响应工作的地区和部门,按有关制度进行问责;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措施妥当、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陈超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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