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男子报警称其驾驶的奔驰轿车被抢走,民警现场勘查发现端倪,最终通过这起“抢车”警情成功侦破案中案。连云港赣榆警方今天(1.29)对外发布了一起租车进行倒卖诈骗的案情。
2020年12月23日0时许,连云港赣榆警方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其驾驶的奔驰轿车在沙河镇被抢走。接警后,沙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但是没有发现报警人,多次回拨报警电话均无人接听。
民警通过查询车牌号码与身在南京的奔驰车主章先生取得联系,了解得知,12月22日下午,章先生通过某网络租车平台将自己的奔驰轿车租给了一名姓王的男子,23日0时许,王某电话告知其轿车被他人抢走,大吃一惊的章先生立即驾车从南京赶到赣榆,到达赣榆后连续拨打了王某几个小时的电话都是无人接听。
为快速准确甄别该起“抢车”警情,民警调取了“案发”周边视频监控,发现当晚王某驾驶奔驰轿车到达“现场”后,主动停车与另外一名男子交谈,并绕着车子看了好几圈,整个过程与报警人所说的车辆被抢并不相符,反而更符合试乘试驾的流程。十几分钟后,那名与王某交谈的男子将车子开走。
种种反常迹象表明,王某很有可能将章先生的奔驰轿车卖了。民警通过对奔驰轿车行驶轨迹视频研判,发现该车已进入山东境内,且行驶过程中一直走小路躲避监控,时隐时现。“经过研判,我们发现章先生的奔驰轿车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画面中时,车辆牌照已被卸下,这给侦查带来一定难度。”沙河派出所副所长徐磊说到。面对困难,民警没有气馁,而是扩大视频搜寻范围,对大量数据进行筛查,发现与王某在沙河镇接头的男子,乘坐一辆川A号牌的轿车从山东方向开往赣榆。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迅速对该辆川A号牌轿车进行研判,发现车主系山东籍男子祁某,后于2021年1月7日在山东日照市将祁某抓获。祁某到案后,供述了其伙同周某、陈某、宋某三人购买赃车的犯罪事实。随后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成功将周某、陈某、宋某抓获。
经查,2020年12月15日,周某在某贴吧上看到王某留有收赃“暗语”,随即与对方联系商量收赃事宜。几天后,王某主动联系周某,称有一辆新款奔驰E级轿车低价“出售”,询问周某是否购买,双方最终商定以7万元现金交易。12月22日晚,周某伙同陈某、宋某、祁某驾驶川A号牌轿车从山东日照来到连云港。双方接头地点原本定于东海县桃林镇,但因双方互不信任,便随机选择了在赣榆区沙河镇进行交易。
见面后,周某对车辆进行检查和试驾,随后“付款提车”离开。上车后,周某指使陈某打开信号屏蔽器,在驶至苏鲁交界处时,几人拆除了车辆GPS定位器和车牌,随后将车开至日照市东港区奎山街道的一处偏僻院子里。
案件告破后,为表达敬意和感谢,1月27日,受害人章先生专程从南京赶到赣榆,将一面题有“寻车解救不畏艰险,破案神速真情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沙河派出所。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陈某、宋某、祁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刑事拘留,王某诈骗团伙2名成员已被南京秦淮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通讯员/王照诚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