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月29日)从江苏省人社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四部门在这里联合举行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在岁末年初重要时间节点,全省各地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全力保障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自2020年11月9日到现在,已检查用人单位5.07万户,为1.12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43亿元。专项行动将持续到2021年春节前,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
2020年,江苏省共调处欠薪等简单劳资矛盾纠纷2.61万件。全力优化“大数据+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完善劳动关系监测调度指挥云系统,通过信息采集、数据共享和智能分析等方式,对不同欠薪风险实行“黄橙红”三色分级预警、分类处置。人社、住建等联合出台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将1.1万个在建工程项目纳入监管,统一归集农民工基本信息和出入考勤情况,全链条动态监控在建项目工资支付等情况,2020年以来通过银行累计代发工资近600亿元,率先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互联互通。
对欠薪逃匿等恶意行为,行政司法联动打击严惩,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严重欠薪的,直接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在招标投标、资质评定、市场准入、信贷支持等方面实行联合惩戒,并予以公开曝光。2020年全省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151起、“黑名单”企业12户。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4名。去年全省欠薪涉嫌犯罪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22.7%,已连续六年同比降幅超过5%。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类案件1853件,帮助追索劳动报酬3800余万元,通过促进调解等非诉方式,帮助劳动者及时获得劳动报酬超过1.5亿元。
2020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一审案件95件,生效判决人数103人,涉案金额4700余万元,涉及3237名劳动者。生效判决103人中,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6人,占25.24%;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22人,占21.36%;55人被依法适用缓刑或单处罚金,占53.4%。判前挽回并偿还拖欠工资款达1900万余元。
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吴传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基本案情
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间,被告人吴传才在常熟市尚湖镇经营兴业狼制衣厂,期间其采用预发生活费、拖延时间支付工人工资等方式逃避工资支付义务,拖欠该公司102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2668470元。2014年1月13日晚,吴传才因资金问题乘车逃往外地,并停用原手机号码,以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的义务。2014年1月15日,经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其仍不支付。2014年1月21日,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吴传才上网追逃。2019年9月20日,公安机关在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四路南窑头社区将吴传才抓获。归案后,吴传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示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
裁判结果
本案经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审,现已生效。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传才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吴传才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据此,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吴传才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案例二:周仕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基本案情
海门市雷佰帝寝饰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佰帝公司)系2009年4月9日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被告人周仕兴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负责人。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间,雷佰帝公司先后雇佣张某元等35名工人工作。2014年11月10日,因经营不善,周仕兴明确表示不再支付工人工资,并以关闭手机、切断与外界一切联系等方式逃匿。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同年11月14日在雷佰帝公司经营场所张贴《劳动保障监察举证通知书》,同月17日在该场所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雷佰帝公司支付工人工资人民币546457元,雷佰帝公司在指定的期限内仍未支付拖欠的工资。经工作,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该公司剩余产品折合人民币12万元出售,并作为工资按比例发放,该公司拖欠35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430857元,且案发后拒不支付。归案后,周仕兴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另查明,2018年6月28日雷佰帝公司被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
裁判结果
本案经海门市人民法院一审,现已生效。
法院认为,雷佰帝公司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因雷佰帝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故不再追诉,但被告人周仕兴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指挥作用,系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周仕兴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据此,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周仕兴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例三:吴友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基本案情
2017年3月15日,被告人吴友全以个人名义与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瓦工劳务分包协议书,承包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仪征碧桂园一期部分工程,同年吴友全与范保国达成口头协议,双方约定由范保国承包吴友全承包的碧桂园工程中的部分墙体粉刷工作,该工作由范保国自行招聘工人施工。2019年3月15日,因吴友全拖欠粉刷工组25名工人工资合计人民币360010元,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吴友全发出并向其留置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收到指令书之日起两日内支付全部工资。经责令改正后,被告人吴友全未在期限内支付工人工资,并采用逃匿、更换手机号码等方式逃避支付。归案后,吴友全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于2019年7月17日将拖欠的工人工资支付完毕。
裁判结果
本案经仪征市人民法院一审,现已生效。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友全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吴友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全部清偿所拖欠的工人工资,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据此,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吴友全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四:刘正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基本案情
2008 年11月,被告人刘正中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靖江市德宇汽车配件厂。2019年至2020年5月,刘正中拖欠12名工人工资计人民币218261.25元,并于2020年5月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工资。2020年6月17日,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刘正中于2020年6月22日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但其仍拒不支付。归案后,刘正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于2020年8月将拖欠的上述工资中的26500元结算给各被害人,余款191761.25元未付。法院审理过程中,刘正中与劳动者就支付劳动报酬之事达成协议,并取得谅解。
裁判结果
本案经靖江市人民法院一审,现已生效。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正中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刘正中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与劳动者达成协议,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据此,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刘正中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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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许宸 通讯员/刘思霞 编辑/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