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上涨近百万后想毁约?失信行为要不得

2021年01月28日 16:29:24 | 作者:仲启飞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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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24日,连云港海州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卖家卖了一套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名都小区的学区房,当时的单价是22000元。

  谁知签订合同后,周边的学区房价格开始猛涨,小户型学区房单价逼近3万元。这种情况下,卖家觉得如果还是按照22000元的单价卖,每平方要损失接近8000元,一套房算下来得亏接近100万元。

  卖家心生悔意,在签完合同、收取定金和首付款后,拒绝继续办理卖房、过户等相关事宜。这时,买方又急着过户房屋,办理孩子上学的事情,无奈之下,买方将卖家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要求卖家正常办理过户并支付违约金。

  今天(1月28日)上午,记者从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了解到,2020年海州区法院共受理了34件二手学区房买卖纠纷案件,大多是卖方毁约想要终止合同,原因都是房价上涨。

  根据介绍,近几年连云港市区的房价持续上涨,尤其是重点学校的学区房,价格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进入猛涨模式,甚至出现一天一价、一时一价的现象,以至于有些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之后,还没履行,房价又上涨,这就导致部分卖家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已经签订的合同。

  2020年海州区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34起,其中1-6月份9件,7-12月份25件,下半年占全年的73.53%。

  在文章开头说的那起案件中,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之下,买卖双方才达成了调解协议,卖家还是按原价卖房,买方也不再要求支付违约金。

  △ 图片源自网络

  为减少和避免纠纷,海州区法院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时要准确掌握房产信息、妥善签订购房合同。签合同之前,要确认房屋有没有被查封、抵押等状况,以免无法正常过户。

  卖方则要以诚信为本,不能因房屋价格上涨而毁约、见利失信。此外,海州区法院今后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对于恶意违约的当事人,将适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进行信用惩戒,从源头上实现止讼息诉,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来源:江苏广电连云港中心站/吴斌 仲启飞 通讯员/周心睿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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