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26日),在G40沪陕高速扬州段距扬州南收费站3公里处横着一大块铁结构,一辆轿车躲闪不及发生了交通事故。
当天上午10时22分,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沪陕高速上行线351K+500M处有一长长的铁块横在第二车道,非常危险。几乎同时,路面巡逻民警向大队值班室报告,一辆苏A牌照小轿车撞上了路面的钢结构,右前轮胎完全损坏,车辆停在了第三车道,要求派清障车前往现场施救。
民警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后,向小轿车驾驶员了解情况。驾驶员戴某从南京开车前往扬州出差,发现前方20米路面有个一长方形的物体,当时车速在100公里/小时左右,因来不及避让,直接撞了上去,所幸未造成翻车,车上人员也无人受伤。
几分钟后,现场后方跑来一名男子,民警立即对其进行询问。原来该男子姓崔,驾驶苏F牌照半挂车从涡阳前往张家港,车上拉的是钢结构,行经此路段时感觉听到一声响声,也没太在意就继续开车。之后,旁边经过的车辆不停按喇叭提醒他,崔某才知道可能是货物掉了。停车后发现有一块小的钢结构掉了,便一路向后方寻找,同时打电话报警求助。
民警询问其走的哪个车道,崔某称走的第二车道,民警当即指出,根据高速公路通行规定,在同向四个车道的情况下,货车禁止占用左侧第一第二车道,且大队辖区全程都有货车靠右行驶提示标志,崔某的行为已经违反江苏省高速公路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管控规定,民警依法对崔某除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
警方提示:车辆在高速公路遇障碍物时,应当减速不让道,切勿猛打方向,否则极易发生翻车事故。同时,也可能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事故后,要遵循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原则,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设置警示标志,切忌停留在行车道内等候处理。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张卿 通讯员/瓮赞 沈在航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