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子女婚后买房出资30万 法院认定为借款需归还

2021年01月22日 17:35:38 | 作者:胡艳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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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这房价,想要凭小夫妻俩一己之力买房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很多人都需要依靠父母的资金支持。那么,成年子女婚后买房时父母出资,算是赠与还是借款呢?今天,记者从南通法院获悉,最近海门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项某夫妇婚后买了一套房,项某的母亲林某出资30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谁知不久后,项某夫妇离婚了,而当时买房的30万,二人并没有还给林某。海门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施俊峰介绍:“住房就登记在两被告名下,现在原告林某认为她年老体弱身体多病,也没有生活来源,现在就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被告归还她的出资款。”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情况不在少数,亲属之间也很少有人会写借条。那么,父母为成年子女婚后买房而出资,究竟属于赠与、还是借款呢?审判员施俊峰介绍:“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出资购房的话,该出资款除非是父母明确约定,这个就是赠与,否则我们一般都是视为这个出资款是父母对子女临时资金出借,子女应该予以返还的,当然事后如果父母放弃对债权的主张,这属于他们对自己权利的处置,并不代表这个债权就不存在了。”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林某的诉讼请求,认定30万购房款属于借款,判决两被告归还林某30万元本金。法官表示,虽然夫妻是否离婚、或是否写过借条,都不会改变出资款的借款性质,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父母出资时最好对款项性质进行明确约定。施俊峰介绍:“我们建议如果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话,建议以书面方式明确,该出资款是赠与还是借款,如果约定为借款的话,那么最好是由子女以及其配偶,共同出具借条,书面确定借款金额和还款期限,这样就可以避免届时双方因各执一词,而承担因约定不明而带来的一定风险性。”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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