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常州市首批集体土地不动产权证在新北区发放,为村民及村委合法使用集体土地提供依据。

市民贡再新在新北区奔牛镇为民服务中心成功领取了自家宅基地自建房的不动产权证,这也省去了他为了孩子小升初要去办理房产证明的麻烦,“之前房子也有证的,但后来因为各种情况就遗失了,找不到了。”

现场,和贡再新一起申领成功的还有当地陈巷村委等三本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这四本证书也是全市首批发放的集体土地不动产权证。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朱叶介绍:“这次集体土地不动产权证的普发,大环境是为了帮助老百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且奔牛镇在宅基地和集体土地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这一块的业务量,是相对比较多的,所以选择了奔牛镇作为试点。”

据介绍,之前的旧版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发放于上世纪90年代,因为间隔时间比较久远,有相当一部分村民家庭都已经遗失掉了证书,这次普发新版宅基地和集体土地不动产权证,将有助于村民及村委正当合法地使用集体土地。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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