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15日)下午,驾驶员严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来到扬州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接受相关讯问。

据了解,严某今年33岁,是扬州某培训机构老板。1月4日晚饮酒后在家中休息。至当晚夜间,已经睡觉的严某,突然接到培训机构的三位在外吃饭的女员工的电话,请求他开车将她们送回家。出于“仗义”,严某不顾自己喝了酒,驾驶私家车去接女员工,并把她们一一送回家。在送最后一位女员工的时候,已经是1月5日凌晨4点。

凌晨4点29分左右,当把最后这位女员工送至其家中小区时,严某与该女员工在院中等候的老公发生冲突,致其老公报警称严某酒后驾驶机动车。

扬州交警四大队值班民警腾安平、雍涛接警赶到现场后,将严某带至扬州市苏北医院北区医院抽血取样。经检测,严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5.6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标准,严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余乐 通讯员/黄晓燕 编辑/张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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