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月4日)获悉,为进一步全面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我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财政近期下达资金3亿元对财力偏弱、任务集中地区给予专项补助。
省财政按照退捕渔船任务数和财政分类分档系数为分配因素,对退捕渔船任务数量超过100艘且财政分类分档在三至六档的县(市、区)给予补助,具体有淮安市洪泽区、淮安市淮安区、金湖县、盱眙县、宝应县、高邮市、新沂市、泗洪县、泗阳县、宿迁市湖滨新区、宿迁市宿城区11个地区。补助范围覆盖全省退捕渔船总任务数的50.9%。本次下达的资金将缓解经济薄弱任务集中地区的财政资金压力,确保既定目标任务的实现。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