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车辆不仅扰乱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对乘客而言,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今天(12月29日),记者从南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获悉,去年11月底,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获了两辆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被执法人员罚款后,以为拖延不缴最终会不了了之,没想到最终被法院裁定强制执行。

南通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葛某,安排两名司机驾驶大型普通客车,运送北京一家公司的80多名员工,分别从南通到平潮和海门。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宣传科副科长洪涛介绍:“当时两辆大客车在运行途中,被交警部门查获,因为涉嫌非法营运,交警部门将该案件移交到,我们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两辆大客车均未办理过相关营运资质,葛某也没有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属于非法营运。
“经过调查按照约定,在运输过程结束以后,北京某科技公司支付给葛某经营的公司,合计一千八百元运费,执法部门依据相关的规,给予当事人葛某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洪科长表示,之所以做出高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也是有原因的。“当时正值营转非车辆专项整治和道路客运安全严管严控期间,且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所以对当事人进行了从重处理。”

然而在法定期限内,葛某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今年八月,执法人员在催告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无效的情况下,向崇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崇川区人民法院通过冻结其银行账户,划拨存款的方式,已经将该案件执行完毕,在这里也特别提醒相关当事人,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强大的严肃性和执行的保障性,所以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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