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伞破网” 扫黑除恶!江苏省检察机关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2020年12月29日 17:32:19 | 作者:郑凌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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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9日,记者从江苏省检察院召开的江苏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捕涉黑恶案件1733件4793人,批准逮捕1580件4276人,受理审查起诉1433件8752人,提起公诉1127件8041人,依法对7件全国挂牌督办案件提起公诉,7577名黑恶组织成员被依法判处刑罚。

  建立专业化团队   一把手检察长带头办案

  三年来,江苏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省检察院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党组重点项目,共制定《关于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等文件8份,在全省检察机关抽调1256名骨干力量组成扫黑除恶专班,成立176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对疑难复杂案件多、办案力量不足的地区,省检察院派员实地指导、集中优势兵力攻坚。

  全省三级院一把手检察长带头办案,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担任7件重大黑恶案件指导责任人,三级院检察长共办理涉黑恶案件130件,副检察长办理257件,其他院领导办理93件。省检察院建立黑恶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分级审批制度,要求基层检察院一次退查由设区市检察院审批,二次退查由省检察院审批。2020年,全省涉黑恶案件一次退查率、二次退查率同比分别下降31.8、15个百分点。同时,对全省捕后在侦、在诉的案件分片包干,一案一组、一案一策、一案一督、一案一推进。对案件多、结案率偏低的个别地区,与一把手检察长直接沟通、提出措施、压实责任、重点督办。从2020年7月起,全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实现动态清零。

  除了建立领导包案机制,江苏检察机关建立“两级备案、三级把关”“退查分级审批制度”、退查案件“双指导、双督办”机制,强化上级院审查把关、督导督办作用。

  精准打击“软暴力”、"套路贷"行为

  记者注意到,此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在提起公诉的黑恶犯罪中,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侵犯财产类案件占比约35%;涉及非法高利放贷案件占比高达44%。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改头换面,逐步向金融、物流、交通等新领域渗透,借助"套路贷"、虚假诉讼等手段侵吞、骗取国家、企业及个人财产。

  比如在徐州"周某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周某侠等人以"公司"为外衣,大肆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向企业和个人高利转贷、暴力逼债,巧取豪夺资产十余亿元,致使上千名工人失业。检查机关精准界定高利贷与"套路贷"犯罪,对涉案财产实施动态管理,优先分批处置,有效保护被害企业产权。

  同时,针对一些滋扰、纠缠的软暴力行为,此次专项行动也进行了精准打击。江苏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高凌云表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受到一些电话的滋扰、上门的滋扰,但是在以往的法律规制当中对这种行为很难予以刑事处罚。在专项斗争当中,这种软暴力的行为我们也把他定性为一种寻衅滋事的手段,那么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现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下一步,江苏检察机关将通过继续保留专办机制、建设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等手段,认真落实全国第三次扫黑除恶推进会部署,并按照“六建”工作要求,结合江苏检察实际,高质量、常态化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平安江苏、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检察机关应有贡献。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郑凌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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