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5日),镇江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镇江市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19项措施,进一步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记者在镇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意见》要求,稳定种植面积和生产总量,确保稻谷、小麦口粮自给率达100%,提升粮食物流仓储设施现代化水平,健全粮食调控机制和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
根据《意见》,镇江将设立刚性定量指标,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200万亩左右,其中水稻播种面积106万亩左右。目前,镇江已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47个,永久基本农田中耕地占比提升到88.43%,划定后,镇江市基本形成了由永久基本农田及山体、河流、森林等组成城市周边开发实体边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更加集中连片。
在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方面,《意见》要求,确保镇江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应急供应点,镇江市区四个辖市区以及各辖市区政府所在地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
同时,按照《意见》规定,镇江将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处罚和工作责任追究长效机制。
(来源:江苏广电镇江中心站/柳放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