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今天(12月18日),镇江市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镇江今年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情况。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指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镇江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生表示,“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着力防范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其中,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记录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要求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使执法者不能越过权力的边界,从而守住法律底线。

据了解,今年以来,镇江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执法决定信息,事后公开执法决定信息就达到131857件。“我们通过严把公示、记录、审核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关口,加强各类事中、事后监管,有力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保障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镇江市司法局副局长冯琳告诉记者,各级执法部门工作质量和行政效率明显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数量呈持续下降趋势——今年1-11月,镇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5件,直接纠错11件,行政诉讼案件数量53件,无一件败诉案件。
(来源:江苏广电镇江中心站/蒋彬 编辑/俞思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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