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冠疫情席卷全球,目前在国外许多国家,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防疫物资紧缺。一些商家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但却忽视了商机背后的风险。12月17日,记者从南通法院获悉,最近,南通海门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疫物资买卖合同案,被告因不能及时发货,最终赔偿了原告68万元的违约金。
原告是海门一家主营医疗器械的公司,前段时间,原告向山东某公司分批订购了一千万余只PVC手套,作为防疫物资出口日本。 海门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王贇介绍:“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原告就向被告履行了付款的义务,一次性将货款300多万付给了被告,后来交货的时候被告就一直都没有交货。”
原告几经催促,被告仍是迟迟不能交货,然后就直接退还了全部货款。然而,原告因无法按时把手套交付给日本客户,造成了不少损失,于是向被告追讨违约金。
被告表示,对解除合同、退还货款没有异议,但违约金高达75万,数额过高。被告抗辩,他们占用这笔货款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只有几天的时间,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该没有原告所称的75万这么多。
但是,被告并没有给出延期交付的合理理由。法院经调解,原、被告解除买卖合同关系,被告赔偿原告违约金68万元。据了解,今年以来,海门法院已经受理多起涉疫合同纠纷案件。(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康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