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0日)一早,在栖霞法院执行的一起案件中,92岁的朱女士育有两儿两女,却长期居住在一间狭小的地下室里,平时由住在附近的女儿进行照料。朱女士女儿称哥哥们长期不来看母亲,她自己年纪也不小,为了照顾母亲,连打工都没办法外出。
去年,朱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两名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到,她的儿子也已经70多岁,虽然有退休工资,但并不宽裕,经过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同意将老人接到家中一起生活。今天再次与朱女士的儿子进行了确认,将在12月31日前接母亲离开地下室,跟母亲一起生活。
今天,法官也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朱女士,朱女士兴奋得跟个孩子似的,反反复复问法官是不是真的,法官表示朱女士的儿子已经签字了,具有法律效力,会按计划履行的,如果不履行,法院会给朱女士撑腰,朱女士连声向法院道谢。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