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经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结合过往案例来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重犯率高、熟人作案占比较大。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今天(12月4日)上午,徐州泉山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例,并对外公布了徐州市泉山区政法委等十四家单位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及信息查询机制的意见(试行)》。据了解,这也是徐州市首个"从业禁止"的规范性文件。
发布会上,徐州泉山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徐某为某学校老师,利用单独管理班级机会,将两名女生带至偏僻处实施猥亵行为。近期,被告人徐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泉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
新闻发布会上,除了对外通报典型案例外,泉山人民法院还重点介绍了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和信息查询机制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细化相关措施,形成未成年人保护防护网, 不久前,徐州市泉山区政法委等十四家单位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及信息查询机制的意见(试行)》。该《意见》为徐州市首个"从业禁止"规范性文件,强制规定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对招录对象进行性侵等相关犯罪记录查询,并强制入职人员报告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该《意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纳入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入职审查范围,对适用行业、适用对象、适用行为、执行机制、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既贯彻了相关法律的立法精神,又从刑事司法、行政管理、行业监督角度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切实弥补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制度空白。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意见》要求区人社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人员的管理,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关口前置,构建了"从业禁止"大格局,使未成年人免受潜在侵害,搭建起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防火墙"。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