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纠纷牵出假“身份”? 民警慧眼如神机智识破

2020年12月03日 19:49:14 | 作者:王德俭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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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是我国公民证明身份的唯一有效证件,公民的合法身份要通过身份证来核实,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过就有那么些人,抱着侥幸心理想要蒙混过关。比如今天的这位“主角”杜某,因一起纠纷让他露出了马脚。

  记者今天(12月3号)从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了解到,近日该局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快速反应、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冒用他人身份证案件,最终将杜某绳之以法。

  11月28日,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某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纠纷。接报后,办案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了解,杜某与公司同事因工作原因发生矛盾,引起打架斗殴事件,遂民警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民警突然发觉杜某神色异常,闪烁其词,立刻提高警惕,果不其然,在调节过程中,办案民警突然发现杜某的身份信息与他的实际身份信息完全不符,立即依法传唤杜某接受调查。

  经办案民警多方盘问核查,杜某眼见无法自圆其说,不得不承认了自己冒用他人身份证应聘工作的违法事实。原来,11月13日,杜某已联系了中介公司准备应聘某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职员,就在这节骨眼,其发现自己身份证丢失,考虑补办身份证等待周期太久,生怕错失机会,就向远在山东的姐夫借用了身份证,以此冒充成功应聘职位。

  期间杜某一直以“高某”其姐夫的身份在公司正常出入就职,没曾想直到本月27日,其与同事发生纠纷,这才东窗事发。杜某向办案民警坦露自己后悔不已,表示将马上补办身份证,今后绝不再干违法的事。目前,杜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已被公安机关处以200元罚款。

  警方提醒:每个人的身份独一无二,冒用他人身份从事经济社会活动,扰乱公共秩序,违反法律规定等,将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通讯员/万方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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