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1.24)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自11月1日南京市启动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以来,缴费人数已超过80万,较去年同期增长20%。参保居民按规定参保缴费的,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如在2020年12月25日前未足额缴费或未缴费的,将无法正常享受2021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对象:具有南京市户籍,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以及部分符合条件的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方式: 1,线上办理。可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居民参保”模块办理参保登记手续;2,柜面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街道(镇)和社区(村)社保基层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续保方式:年满18周岁仍在南京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生,需在11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携带相关学籍证明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基层经办机构,按“学生儿童”身份办理续保验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保验证手续的,不再另行办理;参保居民需停止城乡居民医保的,应由本人或亲属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停保申请。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见下图↓
符合条件的精准扶贫困难人员及被征地人员个人不缴费。
以下两类人员需按筹资标准全额缴费:
1、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其他居民,需缴纳1680元。户籍迁入年限确定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父母非本市户籍且未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外地户籍中小学生,需缴纳1360元。
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居民在2020年12月25日前,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2021年度医保费。
1,线上缴费:
(1)通过“我的南京”APP—“社区—城乡居民社保—社保缴费办理”模块,进行缴费操作;
(2)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服务”,进行缴费操作;
(3)微信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进行缴费操作。
2,银行缴费:
可通过以下银行柜面实时缴费或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上述经办银行卡中,委托银行代扣代缴。
(1)工商银行
(2)农业银行
(3)邮政储蓄银行
(4)南京银行
(5)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
(6)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
(7)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
参保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的,均可在全市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经办银行打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作为缴费凭证。
据介绍,近年来,南京不断优化医保经办各项工作,提升百姓获得感。深入推进社保业务网上办理工作,依托“我的南京”APP平台等,居民医保业务可全天24小时在线办理。
异地就医方面,南京在实现“宁沪”和“宁浙”跨省门诊直接结算的互联互通基础上,今年又实现了“宁皖”互通,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江浙沪皖”地区可以直接刷卡结算,包括“恶性肿瘤”、“血液透析”等门诊大病种在内的所有门诊类型。异地就医备案经办服务上,一是政策精简最优化。南京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备案材料以“最少必须”为原则: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合同、学生证、异地工作证明等任何一种体现“长期驻外”的材料都可以作为备案的材料。材料上如果没有备案人姓名,直系亲属的证明材料同样“管用”。二是为参保居民提供多样化备案渠道,南京市医保中心在柜台备案经办基础上,积极拓展各种不见面备案渠道,形成“手机、网站、柜台、自助”四大渠道12种备案模式。
与此同时,还积极推进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实现困难人员“出现一例、纳入一例、保障一例”的医疗保险精准保障。目前,南京市医疗保险精准扶贫保障对象共17.4万人,全部纳入困难人员数据库统一管理,并着重做好困难人员医疗费用监测,强化基金分析,尤其是对于符合大病保险倾斜政策覆盖的困难人员。
据统计,今年1-8月份,困难人员医保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超过90%。并不断强化保障工作协调,做好困难人员数据互通、共享工作,主动对接医保局、民政局、残联、总工会与扶贫办等部门,按困难人员身份来源部门,提供困难人员医疗费用情况,有助于各部门在医疗保障基础上进一步精准做好医疗帮扶工作,对困难人员实现多层次、叠加式的精准保障,放大保障效应,提升保障成效。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浦沫瀚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