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18日),记者从江苏扬州市民政局获悉,日前扬州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市级养老服务事业费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对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和入职奖励标准,入职时间和学历成为奖励的重要条件,全日制本科大学生一次性入职奖励可达到5万元。
《意见》规定,对养老机构中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为老人提供养老护理服务的在岗护理员(不含行政事业在编人员)且连续工作满2年、5年、10年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对中断满6个月的,须重新计算连续工作时间;对在养老机构中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2年的在岗护理员(不含行政事业在编人员),根据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含以上)学历,按照每人3万元(每年0.6万元)、4万元(每年0.8万元)、5万元(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非全日制毕业生参照全日制学历的80%奖励,奖励项目分5年实施。扬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入职补贴,能够鼓励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稳心留根”,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提升。
截至目前,为解决养老行业人才供给不足的问题,南京、苏州等多个城市都出台了养老从业补贴、奖励办法,鼓励各类人员参与养老服务工作与相关技能培训。2017年,南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暂行办法》,对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对于从事护理岗位满5年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大专、中专毕业生的奖补标准分别为50000元、40000元、30000元;非全日制毕业生的奖补比例按照全日制的70%进行奖补。
2019年,苏州市民政局联合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人社局出台了《苏州市养老从业队伍培训和入职奖励管理办法》,明确对养老从业人员设立入职奖励,最高奖励达6万元。凡获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的人员,在本市同一养老服务机构(含连锁企业)中连续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实满5年后,且继续在苏州市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员,分别享受3万元、4万元、5万元、6万元入职奖励。
据了解,截至2019 年底,江苏省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 1834 万人,占户籍人口的 23.3%,比全国高 5.2 个百分点。江苏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二级巡视员陆敏介绍,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养老床位 69.9 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 26.7 万张,养老服务机构达 2311 家,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1.8 万个,为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撑。相对于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江苏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短板,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尤其短缺。据测算,按照世卫组织通用评估标准和民政部相关标准,江苏共有失能失智老年人 64.2 万人,部分失能老年人 69.7 万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分别按照 3:1 和 6:1 配备养老护理员,全省共需养老护理员 33 万名,但目前仅有 6.13 万名,缺口近 27 万。据统计,江苏全省养老机构负责人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不足 10%; 现有的6.13 万名一线养老护理员中,具备高级护理员以上职称的仅有 1700 余人。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鼓励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除了江苏各地出台了养老从业补贴、奖励办法,今年7月份,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人社厅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启动养老服务人才三年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通知明确,江苏将在2020年至2022年着力推进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负责人和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计划培训养老护理员13万人,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6700人,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轮训一遍。认定40家省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通过在岗培训、线上培训、远程教学等方式,全面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综合素养和职业技能。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敏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