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卖货的路子有多“野”?一不小心就上当

2020年11月16日 17:13:19 | 作者:沈杨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26998b0286894194b67787aaa5d7ddc1 27646123 2020-11-16 17:13:19 /a/20201116/26998b0286894194b67787aaa5d7ddc1.shtml

  近几年,直播购物成了大家最火的购物方式之一。直播间的商品大多会比购物平台的价格便宜或者赠品比较多,再加上有主播们的“疯狂”推销,一下子钱包就空了。

  但是!你在购买时有没有详细了解或者核实过在购物链接中商品的真实品质、卫生情况、经营资质呢?小心!你买到的可能是“三无”产品。

  记者今天(11月16日)从苏州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查获了一起通过某短视频直播平台销售商品引发的无证生产、加工食品案。

  在该直播平台上售卖的“卤鹅”被查出涉嫌冒用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资质,无证生产、加工食品。

  2020年11月12日执法人员在对某卤菜店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利用真空塑封机等工具加工、制作袋装风味卤鹅。

  同时在当事人注册使用的某短视频平台账号(粉丝数量17.1万)在售商品栏内发现正在销售一款名为“扬州特产老鹅”的商品,在作品栏中发布有一段3分钟的推销视频。

  视频中店家巧舌如簧的推销话术获得了近千个点赞量,并有数十条文字互动。

  经核实,当事人自11月2日至今共销售了6份上述商品,直播优惠价148元/份,另有2份订单已付款待发货。

  执法人员仔细查验上述商品的外包装后,发现外包装上张贴有白色纸张打印的食品信息标签,上面标注的生产商即为该店铺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同时标注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但实际上该店铺仅取得了经营项目为冷食类食品制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未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上述情况立即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经查询,标签上标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对应的主体为外省某食品生产单位。至此,执法人员基本确定该店铺涉嫌冒用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资质无证生产、加工食品。

  至案发,涉案商品已销往上海、广东及省内其他城市,由于发现及时,涉案商品销售数量较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构成了一定程度的食品安全隐患,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卤味虽好吃,但是在购买时一定要仔细查验相关销售主体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资质,核实产品标示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不然就会像购买这次中招的吃货们一样,被商家欺骗了“感情”。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高若婷)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荔枝网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