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11点多,南京市民刘女士报警称她在公交站台旁捡到了一个信封,里面装了不少钱。
经过清点,信封里有现金一万多元,但没有其他身份证件。民警最终通过取款单上的名字, 找到了失主林老先生,物归原主。
无独有偶,一周前,一位保安在小区地下车库发现了一个背包。
民警检查发现包内有现金32405元、一部平板电脑以及一些生活用品。
最终,民警通过一张发票上的公司名称找到了该公司的法人联系方式,对方称包正是他丢的。民警经过核实将包和财物发还给了失主陈先生。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朱丹 路皓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