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1日),南京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首日,城管部门共查办了6起垃圾分类案件,并针对店家违反《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行为,开出了罚单。今天上午,记者跟随南京溧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继续对先行先试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在建工地和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上午十点,记者跟随南京溧水区城管执法人员来到辖区内的一家企业,首先对企业的垃圾分类投放点进行检查。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张太平现场确认,有害垃圾桶里面是废弃灯管,是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投放的,可回收垃圾桶内是纸盒子、可回收的垃圾,也是分类投放的。
随后,执法人员又对这家企业的厨余垃圾投放点以及食堂后厨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放的现象。执法人员表示:“将要求食堂最少设置二分类的垃圾桶,一是放其他垃圾,专门用于投放餐巾纸、包装袋这些;二是厨余垃圾桶,用于投放员工的剩菜剩饭。”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两天之内整改到位。

建筑工地和餐饮单位垃圾产生量大,也是专项行动的检查重点。前期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溧水区的这处大型建筑工地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下发整改通知书后也未能按时整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濮春阳告诉记者,昨天上门后,发现他们依然未按照规范设置垃圾分类的收置容器,我们决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进行下限1000元的处罚。现场,执法人员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姚小白表示:“第一阶段,我们还是柔性执法,以教育为主,对于企事业单位确实屡教不改的,按照最低下限先进行处罚,第二阶段,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行一段时间以后,如果一些单位和个人还拒绝垃圾分类,仍然没有按照条例去做的,我们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大处罚力度。”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董雯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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