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快递破损竟偷快递员手机报复 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2020年10月30日 16:04:16 | 作者:刘舒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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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双十一”第一波购物潮早在10月21日就开始了,这几天,不少快递点已经出现了爆仓,因为快递太多,一些快递会出现破损的情况。

  南京市民马某的快递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可是他竟然选择了盗窃的方式报复。昨天(10月29日),马某已经受到了处罚。

  10月27日下午3点多,在南京鼓楼区金陵村做快递物流服务的王先生正忙着派发快递,却发现工作手机不见了。

  王先生查看店里的监控发现:几分钟前来取快递的马某趁他转身忙碌时,用准备拿走的快递作遮挡,将桌上的手机放入了口袋中。

  王先生联系了马某,他拒不承认。南京鼓楼公安分局宝塔桥派出所民警韦启昊表示,“我们多次拨打了他的手机,让他来派出所配合调查,但对方一直不承认是他拿走的,态度很强硬。”

  经过办案民警在电话中反复教育、普法,马某于10月28日下午来到派出所投案,承认了盗窃事实。

  韦启昊介绍,“马某称,因为他有多个快递在取件时都有破损,就对快递员心生了怨恨,当天他拿快递的时看到手机在桌上,就萌生了把手机拿走、丢掉,以此来报复快递员的念头。”

  经鉴定,丢弃的手机价值400元,马某被警方依法处以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随着“双十一”的到来,大家网购之后都可能碰上一些问题,在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中专门规定了“网购合同法”。律师虞立峰介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由物流运输的货物,以购买者签收作为分界点,在签收之前都由卖方来承担责任,签收后就是买方承担损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在签收前应仔细对货物进行检查,确定货物没有损害再进行签收。”

  法律人士建议市民,一定要先查看货物完整情况再签收。如果是高价值货物,建议保价,发生破损等情况可以按照保价协议赔偿,如果没有保价则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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