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张女士向解忧帮反映,此前她准备购买一套住房,缴纳了10万元定金,但是随后,南京市政府出台了房产新政,她不再具备购房资格,无奈之下,只好申请退款,可开发商却一拖再拖,始终没有明确答复。
张女士介绍,她此前准备购买的是位于南京市奥体板块的紫辉时代广场酒店式公寓,该房产属于限购(开发商02年拿地,有70年产权),购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但新的购房政策出台后,自己名下就有两套房产,不再具备购房资格。
张女士称,当时她缴纳了10万元购房定金,原定于9月11日交首付。但因为购房资格丧失,只好第一时间向开发商——南京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退款。“但是开发商一直没给我回应,他们一直在推脱,我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过,他们也跟开发商协商过,但是开发商一直没有回应。”
如今三个多月过去了,张女士依然没有拿回那10万元定金。上个星期,张女士再次向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进行了投诉,效果依然不理想。
开发商为何迟迟不退款?110月20日,记者陪同张女士来到紫辉时代广场售楼处,南京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位营销副总翁先生解释,当时新政出台他们也是始料未及,目前正在积极处理此事。交涉中,翁先生让张女士写一份情况说明,并表示他们需要“正常上报”。
张女士表示,这不是她第一次来交涉,开发商对她的情况也了如指掌,即便是上报,手续也早该完成了。对此,这位负责人又称,当初收钱的是他们的销售代理公司,两家公司还要进行协调,可能要等到张女士预定的这套房再卖出去。
这位负责人最后表示,大约在11月15日左右,能把10万元定金退还给张女士。对此,张女士提出要书面承诺,公司盖章确认,但遭到了拒绝。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商品房市场管理科科长付晓燕表示,此前他们已经接到了相关投诉,并且和开发商取得了联系。
付晓燕介绍,虽然这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纠纷,但是购房者遇到房产新政,买不了房,自身没有过错,开发商还是应该尽快归还定金。随后,张女士接到了开发商打来的电话,负责销售的代理公司——江苏例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同意写下书面承诺,11月15日之前肯定将10万元退还,逾期不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钱进 编辑/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