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5时10分左右,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在沪陕高速扬州南收费站执勤,在对一辆吉CAW***重型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精神状态不佳,民警便查询了车载GPS动态监控设备,查询显示,驾驶员高某自今年8月23日到当天,存在15条“疲劳驾驶”记录。
经询问得知,高某于今年8月购买了一辆二手货车,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他便和妻子一起跑起了生鲜蔬菜的货运,这趟货是从河北拉过来的,因为时间比较紧,就不顾疲劳连夜赶路。
在民警告知他疲劳驾驶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时,高某竟然声称“生活不易,家庭有困难”。他说:“交警同志,你看,平时都是我们夫妻两个一起跑货运,我老婆不会开车,但她会及时提醒我提起精神,小心驾驶。虽然我没有按规定时间进行休息,但肯定不会出问题的,我们下次会注意的,你就放了我们这次吧。”
听完了高某的陈述,民警现场对他进行批评教育。执勤民警告诉记者,一个月内有15条疲劳驾驶的情况不仅闻所未闻,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高某表示,听完民警的批评教育后既惭愧又后悔,他的妻子不停地说:“幸好没出事,要不然整个家就毁了,以后我一定做好监督。”
警方提醒:驾车前一定要保证充足的睡眠,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如果在驾驶过程中感觉困倦时,应当提前驶入就近服务区休息,切忌疲劳驾驶!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通讯员/杜斌 程君健 编辑/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