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江苏法院金融审判十大案例(2018-2020)”。李某诉一家银行协助激活信用卡案名列其一。
李某是一名视力残障人士,2018年8月通过电话向南京某银行申领信用卡,如实告之职业、收入及身份信息等,某银行审核后向李某寄送了信用卡。2018年9月,李某至银行营业厅办理信用卡激活手续遭拒绝,理由是李某不能在“申请人确认栏”抄录“本人已阅读全部申请材料,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信用卡产品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合同(协议)的各项规则”字样,也无法进行签名确认,不符合信用卡开卡的有关规定。
李某认为这家银行行为构成对视力障碍者歧视,诉请法院判令这家银行协助激活银行卡。南京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这家银行完全可以采取抄录和签名之外的其它方式来确认李某是否愿意遵守领用信用卡的各项规则,以此保障残疾人士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非采取简单方式拒绝,判决支持了李某诉讼请求。
本案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于推动健全残障群体普惠金融服务模式,依法保障残障群体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外,广受关注的“钱宝系”集资诈骗案,以及被告人徐宁、林森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江苏鑫吴输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商银行南通分行等数家金融机构申请执行江苏帝奥控股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奥特佳股票案,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苏州德威系关联企业金融借款纠纷系列案等也位列十大案件,均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余根网 通讯员/朱琬婷 王曦琳 王岩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