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月起,进入京杭运河江苏段的船舶必须达到生活污水“零排放”要求。连日来,交通海事部门开展水上执法,并启动水上交通执法月,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昨天(9月13日)上午,交通海事部门在京杭运河施桥段开展水上执法。执法人员登上船舶,详细检查过往船只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根据要求,进入京杭运河江苏段船舶,应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技术整改,确保生活污水送交上岸。不能满足生活污水储存和送交上岸要求的,应当加装生活污水储存设施,沿线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应当免费接收船舶生活污水。


据了解,9月2日,交通海事部门开出京杭运河零排放首张罚单,一艘船舶因未正常使用生活污水排放装置被处罚。

本月,江苏省各级各类水上交通执法机构将利用一个月时间,重点对港口企业、航运公司、营运船舶、通航环境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依规严肃查处。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港航企业和作业人员,按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张泉 杨邺 扬州台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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