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意外失火,受害人往往欲哭无泪,更惨的是,自家失火还殃及到了隔壁邻居,原本友好的邻里关系纠纷不断,甚至找到了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俗话说,水火无情人有情。面对这样的案子,执行法官又是如何处理的呢?今天,南京中院公布了一起栖霞法院刚执行完的这样的一起案件。

2017年9月,一家锅贴店突发火灾,不仅自己店铺受灾,火势还蔓延到相邻的快递站、饭店、黄焖鸡饭店、蛋糕店等六家商铺。南京市公安消防支队栖霞区大队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为: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遗留火种引发火灾的可能性。
以快递站的损失为例,除了店内装修、设备、电器之外,所有的包裹快递全部被烧毁,对外还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这对快递站的店主来说,真是飞来横祸,损失巨大。于是六家店铺诉至栖霞区法院,要求锅贴店老板赔偿损失,法院判决支持六家店铺的诉讼请求。随后,六家店铺又以锅贴店老板为被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包李莉对各家店主做思想工作,最终快递站店主同意作出让步,锅贴店老板为表诚意,提出当天给付3万元,8月底前再给付9万元,双方当即达成和解协议。其余四家店铺因距离相对较远故造成的损失较小,锅贴店老板已分别与他们达成了和解协议且均已给付完毕,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本案中,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遭受了损失,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宜在本案中采取,承办人从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出发,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分别做思想工作,缓和双方矛盾,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让纠纷圆满解决。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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