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对招生对象、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招生程序、教学管理、组织保障等作了明文规定。

《实施办法》明确,凡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都可以报名。江苏省内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办学空间尚有富余,且近三年在办学、招生等方面没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均可申请面向社会人员招生。
每年7至8月组织申报,10月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招生院校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底前,具体要求由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被录取的学生一律安排在春季入学,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学业年限可在3年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最长一般不超过6年。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办副主任严勇介绍:“我们为社会人员另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尽可能多增加一些技能课程,减少一些高深的、理论的、抽象的知识。同时,我们可能会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来教学,如果有企业组织员工集中报名的话,我们还会采用送教上门的方式。”

《实施办法》要求,各高职院校要按照“社会急需、适合成人、易于就业”的原则,依托本校骨干优势专业相关资源,自主确定不超过5个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前景好的专业,面向社会人员招生。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宋丁全说:“我们会把办学实力最强、在社会上最受欢迎的专业拿出来,用于招收社会人员。我个人建议,社会人员上高职,应该首先考虑专业,然后再考虑院系。因为你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进行再学习,所以应该跟自己的工作紧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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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姜坚 王教群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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