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迪"竟是维修车,常州4S店一审被判"退一赔三"

2020年08月20日 20:09:41 | 作者:王兵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732deeed61d744d7946a3a1d3024f869 25533053 2020-08-20 20:09:41 /a/20200820/732deeed61d744d7946a3a1d3024f869.shtml

  2019年8月8日,我们荔枝新闻报道了常州车主茆先生买的新"奥迪"出现方向跑偏的问题。经过专业人士检查,这辆新车竟有多处疑似维修的痕迹。茆先生据此怀疑,这是一辆维修车。目前,经法院审理认定,这就是一辆维修车,一审判决要求4S店"退一赔三"。

  8月18日,记者再次见到了茆先生的这辆奥迪,漆面落满灰尘,后轮空隙处已经长出了茅草。让茆先生欣慰的是,7月30日,金坛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要求4S店退还购车款30.64万元,并三倍赔偿91.92万元。“我对这个判决还比较满意的,没有白维权,一年半时间等下来。”茆先生说。

  2019年4月22日,茆先生从常州鼎奥奥迪4S店购买了这辆奥迪,提车当晚,他就发现车辆有方向跑偏的情况。他把车开到朋友的汽修店检查,发现车辆存在引擎盖闭合不严、机舱翼子板有多处新焊点等多处问题。更蹊跷的是,车上两个大灯分别产于2018年11月28日和2018年12月6日,但整车出厂日期却是2018年11月15日。“蹊跷就是说这个车已经出厂了,然后这个灯还在生产线生产没有好,是不合常理的。”茆先生表示。

  茆先生怀疑4S店卖给他的是一辆维修车。提车后第二天,他就找4S店交涉。当时,负责人称自己并不知情。“我们也是受害者,我们也要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肯定是动过手脚了,这个肯定不是我们弄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达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需要"退一赔三"。随后,茆先生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4S店"退一赔三"。法院委托检测机构检测了涉事车辆,确定这辆车"前部有过碰撞,存在维修现象"。

  茆先生说:“当时卖给我的时候他没有告诉我,这个车辆有过碰撞或者有过问题,他是按正常车子,车价卖给我的。”

  经过审理,金坛区人民法院认为,车辆曾碰撞和维修的事实,4S店无法证明其已经履行告知义务且得到消费者认可,应当认定为欺诈。对于"退一赔三"的一审判决,常州鼎奥奥迪4S店认为,车辆碰撞和维修可能是生产商或承运人造成,验车时一般检验手段无法查出来。目前,4S店已经提起上诉,要求案件发回重审,并追加第三人为被告。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兵 编辑/玉洁)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荔枝网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