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遇到老乡,本是一件高兴的事情,而山东的这两个兄弟却高兴不起来,两个人喝酒误事,驾照都被吊销,人也都留在了异地他乡。

8月15日清晨,盐城高速三大队组织警力在盐城北收费站进行酒驾整治,7时左右,两辆仓栅式货车前后进入查缉点,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酒精检测,结果令民警有些吃惊,前车的驾驶员焦某某酒精检测数值为158mg/100ml,后车刘某某的酒精检测数值为76mg/100ml,焦某某因数值达到醉驾标准,为了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利,民警随即将焦某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进行检测。

在随后的询问中了解到,驾驶员焦某某于8月14日从山东拉了一车货到盐城北的一家物流园,一直到23时才卸完物资,巧合在物流园遇到了同乡刘某某,因天气炎热,加上路途疲惫,两人便合计着喝点酒解解乏,便在附近买了点酒和菜,就在车上喝了起来,焦某某共喝了半斤白酒,而刘某某喝了三瓶啤酒,一直喝到夜里两点才在车上睡起觉来。因一早要去东台装货,便从物流园出发准备上高速去东台,还没上高速就被民警给查到了。

通过调查得知,刘某某曾于2014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今天属于“二次酒驾”。最终刘某某将受到2000元罚款,并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而焦某某则要等待血检结果,构成醉酒驾驶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盐城交警提醒,关于“隔夜酒”的案例,其实重点不在于是否“隔夜”,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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