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小餐饮不得使用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以及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

《决定》明确,从事小餐饮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此外进一步完善小餐饮自查制度,并规定倡导小餐饮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小餐饮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的对象,29日上午,记者跟随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雨花分局的执法人员,对居民区附近的小餐饮店进行了突击检查。一家餐饮店负责人表示,进入高温天以来,他们已经加强了对进货原材料的把关。

记者了解到,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决定》明确小餐饮不得经营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和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餐饮经营者要经营以上三类食品,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些食品制作都需要有专间,达到专门的要求才能制作,小餐饮面积受限,很难达到高风险食品制作条件。后期巡查监管我们会着重监管这三类食品的监管。”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雨花分局副分局长杨恺说。据悉,该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实施前,小餐饮已经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在许可有效期内按照本决定实施监督管理。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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