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新空间,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扎实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020年度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新购买岗位总数的50%。
各地要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需要,根据基层实际需求和年度预算资金安排情况统筹确定政府购买基层岗位的数量,加大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业技术、农村水利、扶贫开发、城乡社区建设、社会救助、健康养老、社会工作、青少年事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环境保护、旅游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领域的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开发力度,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各地要规范报名、考试、考察、录用等程序,及时公告公示,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录对象重点为江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江苏籍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农业技术、农村水利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各地可根据实际,优先招录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
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其人事档案转到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托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协商确定。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年度收入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据介绍,实施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利于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他们在基层成长成才;有利于缓解基层特别是苏北地区农村基层人才匮乏的状况;有利于改善基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增强基层组织生机活力,提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水平。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所聘高校毕业生专长,多压担子、多锻炼,促进其在基层实践中锻炼成长。表现优秀的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培养,推荐参加“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遴选。各地要积极为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流动提供便利条件和就业服务。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浦沫瀚 编辑/赵梦琰)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