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来临,确保食品安全尤为重要。今天(8月2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称,有9批次食品不合格。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19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罐头、酒类、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和饮料。其中包括,南京金都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清真绿柳居菜馆销售的标称南京清真桃源村食品厂有限公司生产的京果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第一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玉兰路分公司销售的猪肝,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等等。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开展处置工作。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雨花分局执法人员表示,甲氧苄啶是一种常用抗菌药,长期大剂量的使用会对动物产生畸形作用。“是兽药的残留,可能是使用的兽药超标或者使用时间过长造成的,对人也是有一定影响的。”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雨花分局副分局长杨恺说。
记者在现场内看到,超市已经暂停了猪肝销售。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问题猪肝进行检查,要求提供检疫票,进行核实,现在没有猪肝销售,如果有我们会进一步处理。案件正在处理中。”杨恺说。
执法人员建议,消费者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水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食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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