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社会反映强烈。7月28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审议《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此次草案修正新增多款条例,特别强调了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也不允许食用。
此次草案增加禁食条款,规定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范围。其中,三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全面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那么市场上的情况如何呢?记者走访了南京多家养殖基地,发现人工饲养的动物品种已经全面禁售。在南京浦口区鹿源生态农庄,农庄负责人欧先生表示,他一共养殖了上百只梅花鹿和孔雀。

“我这边养了梅花鹿、孔雀、鸵鸟,还有一些马,像公园一样。养鹿是为了鹿茸泡酒,鹿肉现在不能销售。”南京鹿源生态农庄负责人欧先生表示,这家养殖基地有驯养繁殖许可证、产品利用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手续,他此前就关注到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食,现在自己的养殖成本非常大,他也希望尽快能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转型。

除了养殖环节尽快转型外,南京市场监管部门也对餐饮单位等市场主体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经营范围中含“野”字、且在业的企业(个体),组织执法人员再次进行筛选统计,坚决杜绝野生动物交易情况发生。“排查餐饮经营者店内菜单有没有野生动物的名字,还有后厨有没有野生动物的食材。我们跟经营者也在交代,野生动物是万万不能销售的。”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雨花分局副分局长陈颖说。

此外,草案拟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非法购买、储存、加工、出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品价值或者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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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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