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一年!无锡首例妨害传染病案今日宣判!

2020年07月14日 14:26:04 | 作者:徐恺言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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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4日,惠山法院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无锡首例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并当庭宣判。根据我国《刑法》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一年。

   

  2020年1月26日晚,被告人冯某从湖南省岳阳市驾车返回无锡后,至从湖北返锡的熊某处居住。1月27日至29日,社区工作人员至熊某处,对该住处居住人员进行居家隔离登记,并要求居住人员进行居家隔离,但冯某仍于1月31日驾车前往浙江省舟山市其岳父徐某家,与岳父、妻子等5人共同生活。2月3日,在得知熊某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后,冯某驾车返回无锡,后被疾控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2月6日晚,冯某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2月6日至2月8日期间,被告人冯某在明知自己感染新冠病毒、且先后被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普通型)的情形下,仍故意隐瞒其1月31日至2月3日间在浙江省舟山市的旅居史和接触史,导致舟山市疾控部门未能及时对冯某的密切接触者徐某等5人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最终,徐某等5人中有4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该5人的密切接触者39人被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一般接触者42人被实施居家医学观察。4月6日,冯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来源:江苏广电无锡中心站/徐恺言 刘康亮 编辑/张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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