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韭菜不合格!又是腐霉利“惹祸”

2020年07月01日 10:50:00 | 作者:孙茂强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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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了2020年第5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通告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组织的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江苏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南京市江宁区汪志华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领取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不合格韭菜(2020年3月10日购进)是从天印山农贸进货的,购进时当事人未索取农产品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也无法记清具体供货者信息,也没有保留相关的进货票据。

  当事人认可上述农产品被抽检不合格。

  经分析排查,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的。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蔬菜的行为。同时当事人采购涉案农产品时,未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采购食用农产品未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的行为。综上所述,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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