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审议 多个社会热议行为拟入刑

2020年06月29日 18:00:08 | 作者:元国璋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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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已经在昨日(6月2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修正案草案涉及六个方面,共修改补充刑法30条,对一些社会反映突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主要涉及六方面内容,包括: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完善惩治食品药品犯罪规定、强化公共卫生刑事法治保障、加大对污染环境罪的惩处力度等。草案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直接回应,加强疫情防控刑事法律保障,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或将入刑,加大力度打击药品"黑作坊",严惩金融乱象,增加规定商业间谍犯罪,明确"非法基因编辑"等犯罪,将侮辱诽谤英烈行为定为犯罪。

  以抢夺方向盘为例,草案规定,从行驶中的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那里,使用暴力或者抢夺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还有高空抛掷物品,草案规定,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正案草案不少内容都和民法有配合。还是以高空抛物和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为例,继民法典完善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并针对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相关问题作出规定后,刑法也拟对此作出修改。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立法发展研究所所长刘克希表示,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草案一个最大的特点是,以往用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这回上升为刑法,或者不仅用民事法律调整,而且用刑事法律手段调整,充分发挥了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作用。

  刘克希认为,民法和刑法形成协同作用,不但能够完善现有法律体系,还能起到预防教育的作用。同时,修正案草案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反映极为迅速,有助于更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这也是考虑群众的需求和呼声,防患于未然的考虑,从源头化解问题,避免造成重大社会事件。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元国璋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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