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扬州市相关部门获悉,2020年1月1日起,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60元。

据了解, 自2012年起,扬州市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现在的160元,实现“九连涨”。在构建社会安全网、改善特殊脆弱群体(老年人口)的生活水平以及调节城乡收入分配差距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根据个人缴费有所差别,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本次调整将惠及扬州全市75.68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年提高养老金总额约1.08亿元。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通讯员/居保处 编辑/徐金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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