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记者获悉,有市民王某向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反映,公司拖欠两个月工资未支付。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却发现王某所反映的“拖欠”竟然是“双向”的。
经了解,王某在一家科技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因受疫情影响,公司业绩平平,便准备缩小市场销售部门规模,辞退部分员工,这其中就包括王某。王某表示,公司5月25日通知自己办理离职,却告知不会支付其4至5月工资。
执法人员通过向公司了解得知,未支付王某工资是因为王某未按照规定完成离职前的工作交接。
原来,王某在职期间曾申请了5000元备用金作为差旅费用,但因为疫情影响,一直未出差,这笔备用金也未曾返还单位,同时还有客户信息资料、平板电脑等公司财产也未进行交接。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单位暂时扣发了王某两个月的工资,这才导致王某前来投诉。
王某为何不愿返还公司财产呢?据王某陈述,自己对公司裁员的行为颇为不满,但无奈公司的辞退理由合情合理,手续流程也正规,便想通过延迟返还公司财产的行为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

经过协商调解,王某当场将客户资料、平板电脑等公司财产悉数返还,而公司负责人也直接使用备用金抵扣王某工资,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补齐差额工资,足额支付了王某4至5月的工资。
公司负责人同时也表示,愿意为王某介绍行业内的其他单位,看看能否有更好的就职机会,王某对此表示认可与感谢。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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