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杀人案,站在被告席上的金某残忍杀害了妻子,并且进行了碎尸。检方以故意杀人罪为由,对金某提起公诉,建议判处其死刑。

1968 年出生的金某和被害人耿某生育了一个女儿。在2006 年 8 月,金某和耿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后来因为女儿的缘故,两人在没有复婚的情况下又同居了。后来,耿某到外面租了房。
2019 年,金某发现耿某有了新的感情生活,因此怀恨在心。他瞒着耿某,偷偷配了她租住房屋的钥匙。

2019 年 7 月 13 日凌晨,金某穿着雨衣带着锤子来到耿某的出租屋。两人见面后发生了争吵。金某用锤子击打耿某头部,直至耿某死亡,随后迅速逃离回家。
案发几个小时后,金某又回到出租屋周围查看,随后离开。7 月 14 日凌晨,金某再次来到出租屋,将耿某的尸体拖到卫生间,用锯子和菜刀肢解,装进两个编织袋内。
临走前,金某还把耿某的包带走,包里有手机和相关证件。后来,金某带着两个装着尸体的编织袋,去了母亲生前住的老房子,房子的院子里有个废井。他把耿某的尸体扔进井里,还扔了几块石头下去。
事发后,金某给了女儿几万块钱,声称自己干瓦工活有风险,随时没命,所以给女儿点钱。女儿觉得父亲的行为很反常。
两个月后,耿某的女儿和弟弟发现一直联系不上耿某,就报了警。民警来到耿某的出租屋,发现了屋内的血迹,经过调查,抓获凶手金某。金某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说出抛尸的地点。

庭审中,当问及为什么要杀耿某?金某说:“我本来没有想杀她,只是想吓唬吓唬她。带锤子去是因为怕出租屋里还有其他人。尸体放那里肯定会臭,所以我就想到分尸。”
公诉人建议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来追究金某的刑事责任,金某杀人后分尸并抛尸,犯罪手段残忍,建议判处金某死刑。目前鉴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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