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动平衡车的热销,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投诉和消息报道时有发生,但其风险尚未引起消费者的普遍关注,特别是未引起广大未成年人家长的足够关注。6月11日,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电动平衡车产品属性不明,不当使用风险大”。
中消协从网上购买了几款热销的电动平衡车,邀请有关专家对这类产品进行了分析点评。发现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电动平衡车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景不明确,消费者缺乏正确使用依据。据专家介绍,电动平衡车,既不属于儿童玩具,也不属于运动器械,其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景缺乏相应的规范,导致消费者将这类产品误以为是儿童玩具,而电动平衡车的产品说明书则一般将电动平衡车描述为“运动娱乐工具”。我国的相关规定中对电动童车的速度限制“最大速度不得超过8km/h”,而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平衡车“速度时限为20km/h”,其最高时速已经相当于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远高于玩具的安全要求。
其次,电动平衡车作为载人移动器具,在道路上行驶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江苏省消保委监督部负责人赵鑫说:“在道路交通安全专家看来,电动平衡车没有驾驶资质要求、没有方向盘和手动刹车、行驶时速高噪音小、刹车距离普遍过大等,消费者在道路上使用,不仅增加了自身安全风险,也给其他驾驶员和行人带来了安全隐患,因此,作为交通工具目前不被交管部门认可。”
骑行电动平衡车摔伤住院的儿童(图片来自网络)
据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官网披露,2020年5月的一个晚上,该医院综合外科朱医生在值班期间接待了4位由于玩电动平衡车导致摔伤来急诊的孩子。他们年龄最小的只有4岁,最大的也才10岁。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骑行时都没有佩戴任何护具。赵鑫指出,电动平衡车经营者在销售时,为了推销其产品往往只注重宣传产品的便利和优势,而对产品的风险警示和防护提示不足。赵鑫说:“很多消费者都反映他们在购买电动平衡车时,经营者一直宣称该产品容易操作、是安全的,甚至有一些产品在广告中展示的骑行人员也没有佩戴任何安全护具,这就很容易让消费者忽视安全风险,忽略佩戴安全护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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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强化对电动平衡车市场监督,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电动平衡车产品属性不明确,不当使用风险大。为能够从源头上规范,消协组织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动平衡车设计、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监管和引导。对此,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曹炜认为:“我们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电动平衡车的产品属性,完善有关电动平衡车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为保障消费者安全正确使用电动平衡车建立完善的技术法规和市场监督依据。”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通讯员/王芙蓉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