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有哪些?监管执法部门今日发布十大典型

2020年06月03日 17:25:37 | 作者:沈春良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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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年以来该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和十大典型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处置情况。 

  据悉,去年以来该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高质量”目标,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同心协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市环境质量实现了“三达标、两突破、一提前”,即“气、水、土”所有指标均达到年度目标;PM2.5年均浓度近年来首次突破40微克/立方米以下,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首次进入全省前列;大气主要污染物指标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

  发布会上,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十大典型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处置情况,这些案件涉及固废处置不力、私自填埋固废、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废水超标排放等。具体为:

  一、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案。2019年11月25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对位于盐城经济开发区新墩村三组的受污染场地土壤修复与地下水风险管控项目正在实施,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过程中,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2020年2月26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的行为,并对该公司处罚款20万元,对该项目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处罚款5000元。

  二、盐城市雅特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案。2019年4月15日,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盐城市雅特建材有限公司院内堆放有约600桶不明黑色液体,部分液体外溢至地面,包装容易老化,极易破损。2019年6月26日,滨海生态环境局委托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批物质进行危险属性技术鉴定,经鉴定,堆放在该公司院内的桶装物质为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2019年10月17日,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滨海县公安局。2020年3月2日,经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滨海县公安局对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三、射阳李为华创业园涉嫌污染环境罪案。2019年6月11日、6月12日、6月15日,原射阳县环保局对李为华非法创业园进行现场监察和调查,发现李为华非法创业园内原宏冈废旧轮胎加工厂北侧填埋了大量固废。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11月1日期间,射阳县共清理出约1200吨固废。经鉴定,该批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此行为涉嫌严重环境污染犯罪。2019年11月9日,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将该行为移送至射阳县公安局。目前,射阳生态环境局已将挖出的固废全部委托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射阳县公安局已对该案刑事立案。

  另外的典型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分别为:刘凤烨涉嫌污染环境罪案;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案;盐城益鑫铸业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案;江苏嘉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危险废物未采取“三防”措施案;盐城慕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审批、验收擅自投产案;盐城市金利盛特种合金有限公司未经审批、验收擅自投产案;江苏彪马精密钣金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案。

  (来源:江苏广电盐城中心站/沈春良 编辑/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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