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湿地公园里的投毒捕鸟案宣判

2020年06月02日 16:29:58 | 作者:杨尔希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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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上午,一起发生在九龙口湿地公园的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案件中涉及的鸟类不是国家保护种类,但引起了多方关注,原因是什么呢?

  今年初,卞某某等三人使用高毒农药“呋喃丹”调制毒饵,驾船撒在九龙口荡区内,引诱鸟儿食用。次日再次驾船捡拾,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黑水鸡、白眼潜鸭等4种31只鸟儿惨遭毒手。

  4月24日,建湖县检察院对这起非法狩猎案,按照集中管辖要求,向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建湖县检察院聘请专家辅助人对毒猎野生动物的危害性、以食用为目的猎捕野生动物可能产生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等提出专家意见。三名被告人对投毒捕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认赔。

  检察官指出,九龙口湿地是人类的宝贵自然财富,也是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家园。作为公共利益守护者,检察机关有责任也有义务和执法司法机关、社会各界一起,共同守护好九龙口的一草一木、飞鸟游鱼,并希望通过庭审,让更多人参与到湿地保护中来,从“靠水吃水”变为“靠水护水”,共同把九龙口打造成为一个共治共享的原生态空间。

  经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卞某某等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分别宣告缓刑四至五个月不等,共同赔偿国家生态资源损失人民币9700元,并在省级媒体刊登公开赔礼道歉,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杨尔希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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