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在南京江北新区化工大道某搅拌站附近,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沿途货运车辆开展执法检查。此时迎面驶来一辆苏K运输黄沙的货运车辆,车厢栏板有加高痕迹,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随后后方陆续驶来两辆同款车辆,执法人员示意依次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三辆大货车同属扬州某运输公司。当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出示《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时,三名驾驶员异口同声表示,公司规定《道路运输证》都要留在公司保管,不给随车携带,因此无法出示证件。对于非法改装营运车辆这一事实,三名驾驶员现场表态:“我们的确是加高了一点栏板,主要是想多运一点,该怎么罚就怎么罚!”

三名驾驶员“积极”接受处罚的态度让执法人员觉得事有蹊跷。现场通过“运政在线”系统查询,执法人员发现这三辆大货车所属运输公司具备货运营运资质,但这三辆大货车并没有办理《道路运输证》,不具备从事货运经营的资质。在事实面前,三名驾驶员这才承认他们所驾驶的大货车《道路运输证》没有办理下来,抱着侥幸心理,一路开到南京来进行货运经营,属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或者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执法人员对三名涉事驾驶员宣传了法律法规,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三辆违法营运大货车实施暂扣,通知运输公司尽快前往交通执法大队配合调查处理。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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