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校园欺凌咋办?检察官儿童节前上网课

2020年05月31日 17:59:45 | 作者:丁凤云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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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一”儿童节前夕,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检察院、教育局、团市委、律协等部门,邀请法律专家、检察官、人大代表走进第51期“金陵民声·热点网谈”直播间,就“法治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话题,开设了一堂特殊的“网课”。

  校园欺凌案件是公众关注焦点。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强调,依法严惩侵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加强校园欺凌预防处置。

  网谈中,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韩晓帆直言,校园欺凌绝不只是熊孩子之间的玩笑。很多案件的发生经历了从“小打小闹”到犯罪侵害的演变过程,因此,此类案件的发案率降低重在预防:“学会保护自己。同学们尽量结伴而行,而且走人多的大道,不要走偏僻小道。一旦遇到校园欺凌时,请勇敢一些,视具体情况可以沟通,可以大声救助,也可以假意求饶,实在以上方法都不行,怎么办?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事情发生后,一定要及时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善于求助也是一种本领。必要时,打110报警。”

  韩晓帆表示,检察机关从刑法层面对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起到关键性作用,会继续坚持零容忍,依法履职,积极参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惩治、维权和预防工作,积极推动校园及幼儿园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等:“如果你现在在学校里是一个欺凌者,我的忠告只有2个:一是学会善待他人。校园欺凌是一把双刃剑,对准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二是如果继续走在以欺负同学为乐的路上,那同时也游走在犯罪的边缘,一不小心就会落入犯罪的深渊,到时将后悔莫及。”

  网谈中,有网友提问,法律规定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一些造成恶劣后果的未成年人并没有受到与他的侵害行为相适应的刑事处罚。教育局、检察院也都做了回应。南京市教育局一级调研员蒋希波:“南京建有全江苏省唯一的一所专门学校——南京市建宁中学。对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教育矫治为基本任务,主要接收有不良行为、在学校不能继续学习、父母缺乏教育能力的学生。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的负责人一直担任建宁中学的法治副校长。5月9日,市检察院与建宁中学签订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的合作协议》,实现检察机关犯罪预防职能与专门学校特殊教育职能的有效对接。”

  韩晓帆:“对这些未成年人,可以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在必要时会对家长启动亲职教育,希望能通过良好的家庭氛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沉迷网络游戏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很多网友反映,在当前网络游戏无孔不入的状态之下,未成年人很难抵制游戏的“诱惑”。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团市委书记吕璟透露,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已经增设网络保护的章节。与此同时,酝酿多年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有望出台。另外建立科学的网络游戏分类管理制度和完善网络游戏审核机制和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也十分必要:“建立网络游戏分类管理制度,需要网络游戏开发商、运营商的参与,通过立法建立共同行为准则、约束准则。中小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预警和报告制度。”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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