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营养” “保健”……含这些字样的产品被列入专项整治重点范围

2020年05月27日 14:32:54 | 作者:孙茂强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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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5月27日,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正在部署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凡是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 “保健”、 “纤体”、“瘦身”等字样的,都属于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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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包括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重点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此外,专项整治中,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对有委托生产、涉嫌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声称或“纤体”“瘦身”等类似宣传用语、有适宜人群或定量食用的食品,组织抽检监测,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抽检监测中发现非法添加等问题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专项整治清单,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自查,依法有效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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