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江苏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司法利剑”护卫“自然之美”!近期,江苏环境资源法庭集中宣判了一批案件。
黄海湿地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潮间带滩涂,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境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有野生动物150多种,植物资源300多种。5月22日,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举行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共宣判4件滥伐林木、非法狩猎案件,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罚金、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宣判结束后,法官对11名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法庭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判职能,加大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力度,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呵护大美湿地。
5月19日,法庭在沭阳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由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狩猎案,该案被告人梁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采用播放黑水鸡鸣叫录音吸引黑水鸡缠网的方式猎捕4000余只黑水鸡,法庭审理后当庭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追缴违法所得3.7万余元并没收有关猎捕工具。为了达到预防犯罪、教育警示公众的目的,法庭还邀请了行政执法人员和案发地部分村民代表旁听庭审,起到审理一案宣传一篇的良好宣传教育效果。
与此同时,法庭延伸环资审判职能织密动物保护网络。法庭对沭阳县近三年来非法狩猎案件的数量、特点进行梳理,及时向巡回区法院发送《骆马湖流域大要案通报》,并向沭阳县政府、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发送司法建议一篇,均得到积极有效回复。其中,向沭阳县政府发送的《关于加强沭阳辖区涉野生动物监管的建议》,从执法力度、社会监督、网络监管、普法宣传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建议,沭阳县主要领导予以批示。法庭积极扩展基地,不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5月19日,法庭与沭阳县检察院及行政机关共建的骆马湖流域(沭阳)生态修复基地揭牌,基地集法治宣传、警示教育、野外放生、生态修复等功能于一体,旨在解决劳务代偿、补植复绿等判决内容的执行和监督问题。法庭还发布典型案例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关注度。5月21日下午,法庭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八件骆马湖流域生物多样性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充分关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对近期受理的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宣判。今年4月1日、15日,被告人王某、石某和被告人施某分别在高淳区固城湖禁渔区、高淳区胥河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螺蛳、鲤鱼、鲦鱼等水产品。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石某、施某主动缴纳了渔业资源修复费用。法庭结合庭审查明的犯罪事实和各被告人案发后的具体表现、认罪悔罪态度等,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对三被告人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并对扣押的作案工具及渔获物予以没收。当庭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并积极缴纳了罚金。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