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信息:程某,男,扬州市广陵区人,现年56岁(作案时38岁)。2002年9月19日,程某在自己暂住地将女子蔡某杀死。此后,程某将蔡某分尸,其尸体和头颅分别抛尸于江都小纪镇境内和扬州港附近。事发半年后,程某因害怕东窗事发,搬离暂住地,并于2010年前后赴云南省昆明市从事地坪工程。2020年4月,程某于昆明落网,“9.20”杀人分尸案,告破!
近年来,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锁定“命案必破”“积案必清”目标不动摇,不断完善办案机制,持续加大科技投入,时刻把命案积案侦破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近日,一起18年之久的杀人分尸案,被江都区公安局破获。
江苏扬州到云南昆明有多远?2000多公里,乘飞机只需两小时就能抵达。而对于江都区公安局副局长吴恒明来说,这2000多公里的缉拿之路,他却走了18年——
2002年9月20日,江都警方接到报警,境内出现一具无头女尸,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吴恒明也参与了案件的侦办工作;2020年4月13日,江都警方获悉,“9.20” 杀人分尸案重大犯罪嫌疑人程某暂住云南省昆明市,吴恒明立即带队赶赴昆明,成功将程某抓获。对于自己18年前杀人分尸的犯罪事实,程某供认不讳。
一起侦办了18年的杀人案成功告破,吴恒明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惊!水渠里有具无头裸体女尸!
“吓死人了……吓死人了!”2002年9月20日清晨5点多,小纪镇某村村民沈某急匆匆地敲开了村民主任家的家门,他的脸上一阵煞白,“不得了,我在水渠里看到了一具女人的尸体,没穿衣服,头也被人砍掉了!”
原来,当天清晨,沈某像往常一样,来到稻田水渠旁捞鱼。他哪里想到,鱼儿还没有看到,竟然先看到了一具无头裸体女尸!他吓得一身冷汗,逃窜似的赶紧离开了现场,并找到了村干部说明情况。这可是一起恶劣的凶杀案啊!村民主任听完沈某讲述,当即拨打了110。接到报警,扬州、江都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家组,民警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勘查:死者全身赤裸,尸体略呈右侧位俯伏于水渠内,头部从颈部缺失,附近田埂上散布着大量血迹、软骨组织。
从断头处判断,死者头颅应该是菜刀一类的工具砍掉的,在死者的腕关节、踝关节处,还有勒痕,推测是绳带捆绑所致。据此,民警初步推测,凶手在死者窒息死亡后,持菜刀之类的工具砍断其头部,再用绳带捆绑后运至该村境内抛尸。
死者是谁?第一个摆在民警面前的难题,是死者的身份,当务之急就是尽快找到“尸源”。知道死者是谁,就能通过其社会关系、人际交往,找出可疑人员。警方立即组织民警在周边地区走访调查,同时对当地失踪人员逐一盘查。
难!线索寥寥如何揪出真凶?
四五天之后,警方接到了一则报警,一名暂住扬州市区的男子称,自己妻子几天前外出购买手机,此后便一直没有回家,也联系不上。民警赶紧带男子认尸,确定,死者正是男子的妻子蔡某!蔡某,仪征人,时年25岁,长期与老公租住在扬州城东某地,在一家美容院工作。进一步调查后,民警了解到,有一名男子李某疑似与蔡某关系暧昧,但审查之后,发现李某并非凶手。此外,民警也针对蔡某的老公进行了调查,也排除了他的嫌疑。
谁是杀人凶手?又为什么要杀蔡某?线索寥寥,案件陷入僵局……此时,民警突然想到,蔡某老公曾经说过,蔡某此前曾说出门是为了买手机,是不是在买手机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事,引发了这起凶杀案?顺着这条线,民警梳理蔡某暂住地附近区域的手机卖场,并以这些手机卖场为中心,排查可疑人员。
经过摸排梳理、走访调查,民警发现了数百个可疑人员,这些可疑人员,要么是在案发阶段曾经光顾手机卖场,要么就是在案发后不久,就搬离了距离蔡某暂住地或手机卖场不远的住所,此后,民警针对这些人员一一进行追查。
抓!18年后真凶终于落网!
一年又一年,民警们天南海北、四处奔波,一名又一名可疑人员被洗去嫌疑,真相似乎正慢慢地浮出水面。但摆在民警面前的难题是,始终有部分可疑人员,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联系上,也没有办法追查,民警几乎可疑判定,这些人里面,一定就有真凶。隐藏的越好,他的嫌疑就越大!
程某就是可疑人员中,嫌疑较大的那一个。为什么说程某有嫌疑?首先,程某当时的暂住地,距离一家手机卖场以及蔡某的暂住地都不远,并且在案发后的半年内,程某搬离了住处。其次,案发前夕,程某曾出没手机卖场。最可疑的是,此后十多年,程某杳无音讯,仿佛人间蒸发了似的。
寻找程某的工作,一直没有间断。今年4月初,云南传来消息,程某在昆明!江都警方随即组织精兵强将,由副局长吴恒明率队赶赴昆明。在昆明,民警经过调查得知,程某在当地承包了两处工程,警方兵分两路,分别驻守两处工地,守株待兔。
“你是程某么?请配合我们的调查!”4月16日上午,在一处工地门口,民警拦住了程某。“你们是法院的么?”程某起初很淡定,因为欠款十多万元,他被法院列为“老赖”,他以为民警是法院的执行干警,但很快他缓过了神,“听口音,你们是扬州的?”程某慌了,身体渐渐颤抖了起来,额头上也冒出了冷汗。
逍遥法外18年后,程某落网了!被抓后,程某很快便交代了18年那起血案的来龙去脉……
狠!发生性关系后杀人抛尸!
2002年9月19日上午9点多,程某来到扬州某手机店买手机,遇到了同样来买手机的蔡某。蔡某手机失窃,加上经济条件一般,只打算购买一部两三百元的二手机,程某看到后,便搭讪:怎么不买部好手机?蔡某表示,自己没有钱买好手机,程某提出了建议:你“陪”我一次,我给你三五百元,这样你就能买个不错的手机了。两人在手机店达成了“协议”,此后,蔡某跟随程某来到了程某的住处,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程某给了蔡某400元。蔡某却称钱太少,问程某索要1万元,否则就报警,说程某强奸。两人当即发生了争执,程某死死掐住了蔡某的脖子,直至其咽气。当天晚上11点多,程某以外出的名义,向朋友借来一辆车,用于抛尸,他将蔡某的手脚用绳子捆好,拖进了后备箱,带着一把菜刀,开车外出。
为什么要带菜刀外出?程某供述,蔡某死时眼睛瞪得很大,他听人说过,死人的眼睛能“记住”死前的景象,“我害怕她的眼睛里有我,就想着把她眼睛挖掉。”程某开车由西向东,他原打算在万福闸抛尸,来到万福闸后,发现车流较多,不方便抛尸。随后,他一路向东,准备在宜陵闸抛尸,来到宜陵闸后,看到河里停了船舶,也不适合抛尸。于是,程某又更换了抛尸地点——武坚与小纪交界的一处小河。
然而,抵达小纪境内后,天已经蒙蒙亮。“我想着再不抛尸不行了,于是就近找了个水渠抛尸。”程某交代,抛尸后,他打算用菜刀挖掉蔡某的眼睛,却发现菜刀太宽,不好操作,他就用菜刀砍下了蔡某的头颅,放进了车辆后备箱,而后迅速开车离开现场。随后,程某驾车来到扬州港附近的江边,将蔡某的头颅、菜刀、自己的衣服以及蔡某的随身物品全部扔掉……
“我躲了18年,以为自己不会被抓到了……”程某对民警说道。
“我们查了18年,有人退休了,有人调岗了,但没变的是有案必破的信念和决心,你逃不了!”吴恒明看了看程某,眼神里充满了坚毅。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盛建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