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唯论文”不良导向 江苏要求单篇论文发表支出超2万元需审核

2020年05月15日 16:39:48 | 作者:黄蒙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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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度评价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因素,忽视标志性成果质量和创新实效,对于这样的“唯论文”科技评价,江苏近日发文,坚决说“不”!省科技厅近日发布《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中,出台多项举措杜绝“唯论文”不良导向。

  “若干措施”提出,实行以高质量成果为核心的分类考核评价方式,提高高质量成果评价权重,对于具有一定学术影响或取得实际应用效果的标志性成果可作为高质量成果,可增加到10%的权重;对于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对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可增加到30%的权重;对于已在实践中应用、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的,可增加到50%的权重。

  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代表作同行评议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评价其学术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等,代表作的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不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

  “若干措施”提出要建立与破除“唯论文”倾向相适应的资金管理措施,对于单篇论文发表支出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需经该论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论文发表的必要性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省拨经费中列支。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要强化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评审评价的创新质量和绩效导向、突出省科技奖励评审的成果质量和贡献导向、完善省属科研院所绩效评价、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提升我省科技期刊质量、强化监督评估等具体举措。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黄蒙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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